轉知:
有關本市4歲幼兒就學補助自108學年度(108年8月1日)起停發並銜接中央補助政策一案。細節如下:
為配合執行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」,4歲幼兒就學補助自108學年度(108年8月1日)起銜接中央補助政策,4歲幼兒「就學」及「未就學」相關補助簡述如下:
(一)就學:
1、公立幼兒園:免學費;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。
2、非營利幼兒園:每月繳費上限3,500元;第3名(含)以上子女每月繳費上限2,500元;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。
3、準公共幼兒園:每月繳費上限4,500元;第3名(含)以上子女每月繳費上限3,500元;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。
4、私立幼兒園:符合「父母雙方未領取照顧該名幼兒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、「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%」且「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」等條件,可申請教育部2至4歲育兒津貼每月2,500元;第3名(含)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,000元。
(二)未就學:符合「父母雙方未領取照顧該名幼兒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、「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%」且「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」等條件,可申請教育部2至4歲育兒津貼每月2,500元;第3名(含)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,000元。